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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我社预订三峡旅游,您必须支付预付款,尾款抵达重庆后,上船前支付。
一、预付款
预付款大致为船票款的30%。
具体金额如下:一等舱300.00元/人、二等舱200.00元/人、三等舱100.00元。
收到预付款我社会通过E-mail或者传真等方式确认预订。
另:
1、如果需要我社代订机票、火车票、水翼飞船票等,需要预先支付全额票款。代订机票,必须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供每位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如果只是预订重庆及周边一日游,预付款金额为全部旅游费用的30%。
注:
<1>、只有当预付款抵达我社指定帐户,才能成为有效预订。
<2>、如果已经支付预付款,客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成行的,预付款不予退还。30%的预付款即是船票退票款;如果取消预订时我社尚未出票(船票),我社收取工时损耗费50元/人,多余款项如数退还。
二、尾款
抵达重庆,登船前支付尾款,同时办理合同签署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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