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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社旅游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条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
组员:外联经理、计调经理、财务主任及其他人员
第二条 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旅行社旅游安全工作由总经理统一指导,其他组员协同管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2、认真接受上级旅游管理部门对本社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3、为把安全教育、员工的招聘、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员工,必须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及安全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对全体在职员工,每周定期进行安全常识的学习培训,使安全常识深入每个员工心中。
4、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对用于接待旅游者的所有交通工具,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在运营前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
6、在安排旅游团队的游览活动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分疲劳状态。
7、对出游的所有团队,在出游中,要绝对做到在国家旅游部门定点餐厅、定点酒店或宾馆及定点购物点用餐、住宿及购物,以确保团队的安全及质量保证。
8、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或丢失。
9、对出游的所有游客要根据出游路线做到100%投保,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保障。
10、开展登山、汽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方案和急救措施,重要团队需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出团。
第三条 安全管理目标
力争全年无任何责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行社的安全、经营等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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